我国的《公司法》关于上市是这么定义的:
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是场内市场,也就是说,不在场内市场上交易的股份公司只能叫做挂牌公司。
由此,一切在场外市场(包括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上挂牌的公司,都不能叫做上市公司,而只能叫做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是指: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相对;是公众公司的一类。
挂牌条件是:
1、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
3、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
4、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或者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