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可通过协商或共同起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支持未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分配原则包括年龄、健康状况、抚养条件等因素。若父母均要求抚养,可优先考虑绝育或无其他子女的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帮助也可考虑。婚内不抚养孩子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律保障子女权益。
法律分析
一、男方婚内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商不好,妻子和孩子可共同起诉丈夫履行法定义务,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进行诉讼活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
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怎么办?此时夫妻双方首先要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一般来说,婚内的抚养费纠纷是比较罕见的,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形一般是在离婚后发生的。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随父母的关系变化而变化,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如果在婚内有出现不抚养孩子的情况的,依旧可以向起诉,以孩子的名字,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可以想到的是,婚内一个人抚养孩子会难以支撑,但同时法律对此也有保障。
结语
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的情况下,妻子和孩子可以共同起诉丈夫履行法定义务,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进行诉讼活动。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可以向请求支付抚养费,应予支持。还可以根据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由被撤销资格的父母继续负担抚养费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根据子女年龄和双方条件进行考虑,同时也要优先考虑子女的意见。无论是婚内还是离婚后,法律都保障了孩子的抚养权益,对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