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神池县龙泉镇怡苑花园小区B7四单元6层601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9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租赁期限为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止。租金一次性结算,由乙方在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前交付甲方。
三、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
四、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暖,电,卫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物业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物业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
3.如需要出卖或抵押上述物业而须乙方退房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在通知之日起以一个月租金代替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
六、物业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要转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物业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物业,应提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2.中途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把租赁押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二十天未交租金或连续三个月未交清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将被视为违约自动退租。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有享受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权利,同时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
十、乙方在租期内有责任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有违法行为发生,如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租赁者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____区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重庆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营业、办公等)、仓库、员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由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该住房的月租金是 (大写 ),缴租方式是按照季
度交一次,第一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三次付款是 年 月 日前支付,第四次付款是 年 月日前支付。逾期超过3天未支付,之后将按照每天50元收取滞纳金。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7)物业管理费(20_年 月 日前) 由甲方承担, (7)
物业管理费(20_年 月 日之后) 由乙方承担, 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费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支付情况。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等之事均与甲方无关。
在房屋租赁期内,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三)从租赁开始起,甲方是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状态交付乙方的,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
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在使用期间,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 日的。
2、交付房屋时,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00 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或解除
租赁合同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可以再和甲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租赁合同期满双方任何一方不想再续租或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将其个人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交付时,乙方要按照附件一中将房屋,设备,物件完好交回。有损坏的,要修复或者按照相应价值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河区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