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房租赁合同集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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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面积及状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__安庆市人民路皖宁公寓1栋3单元506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__万元,押金__万元。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__日内足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屋内设施: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__0.1%__交纳违约金。
2、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__0.1%交纳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贰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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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为甲方
承包方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新世纪建设大街5-3两层门市房两层出租给乙方,双方签定以下条件
一、 租期定为三年,条件如下:
1、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止租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签订之日一次付清,以甲方出据生效。
2、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租金为壹拾叁万元整此租金在20xx年4月20日一次付给甲方,以收据生效。
3、 自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19日,期间租金为壹拾肆万元人民币,租金在20xx年4月20日一次付给甲方,出收据生效。
二、 综合上述乙方将租金交付给甲方,以收款凭证为准,乙方如果在所定时间内不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此房。
三、 乙方在租赁期间,租赁税、水、电、暖、卫生、物业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己承担(包括派出所所收的费用)
四、 合同期满后乙方承租优先,租金随行就市。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无权将甲方房屋私自出租或转让。转借他人,如乙方私自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收回此房。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租他人,必须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方可转租他人。
七、 房屋内桌椅、床、电视归乙方。其余物品都属甲方所有。如乙方重新改造房屋,必须经甲方同意。如私自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八、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此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否者责任自负。
九、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合同未期满后,如单方违约双方本着友好方式解决,如果乙方出兑,双方再议。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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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商品房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甲方将拥有房产权的嫩溪垅批发广场一楼78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针、棉类或床上用品类产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条:
一、租用时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贰 年整到期,合同终止,甲方要收回此门面,乙方终止续租权。
二、租金:
第一年租金为 元(小计币 ),当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为 元(小计币 ),必须在20__年三月二十七日前主动交给甲方,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最后壹年续租权,合同终止。
三、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允许转租,如发现转租,合同从发现日起终止,甲方收回此门面,甲方有权另租他人,押金、租金一律不退。
四、门面到期后,甲方要收回门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无条件退还门面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向甲方索要装修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在租用期间,本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税收、水电、其它附加费用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包括本门面第二年上缴费用上涨)。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交押金 元整,到期后,如乙方没有损坏本门面的一切设施和没欠任何费用,方可退押金给乙方,否则,如果有损坏门面设施或欠缴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要安全经营,如门面发生人为事故、电、火灾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故都与甲方无关,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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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______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一般在合同里面,要规定委托人要求中介进行的具体的活动内容和规定的时间期限,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还有明确的违约条款,以便后期合规的行事,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应有利益和享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