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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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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目目录录1总则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则.11.5事故分级.22组织体系及职责组织体系及职责.32.1组织体系.32.2职责.32.3应急专家组职责.53预防与预警预防与预警.53.1危险源管理.53.2信息报告.53.3预警行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84.1响应分级.84.2分级响应.84.3应急响应程序.84.4现场处置措施.94.5信息发布.114.6应急结束.115后期处置后期处置.115.1善后处置.115.2保险.125.3事故调查.126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26.1通信与信息保障.126.2应急队伍保障.126.3应急专家保障.136.4应急装备保障.136.5应急经费保障.137预案管理预案管理.137.1预案演练.137.2预案修订.137.3预案实施.138附件附件.148.1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148.2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148.3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58.4危险性分析.178.5应急处置基本程序流程图.1911总则总则1.1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规范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和应急救援管理,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保证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甘井子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甘井子区辖区内一般(级)以上非煤矿山事故的应对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工作原则工作原则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单位自救、社会支援”相结合的基本原则。(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所在地街道和企业做好相关工作。(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涉及非煤矿山企业的事处安监站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充分依靠、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必要时组织全区救援队伍增援。1.5事故分级事故分级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事故;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事故;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事故。2组织体系及职责组织体系及职责2.1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甘井子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区安监局相关科室、各事处安监站、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应急专家组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安监局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安监局分管副担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应急管理中心,主任由应急管理中心主任担任。2.2职责职责2.2.1应应急指急指挥挥部部职责职责(1)在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当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指令,必要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2)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3)负责紧急调用相关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4)负责确定应向社会发布的非煤矿山事故有关信息。42.2.2总总指指挥挥、副、副总总指指挥职责挥职责总指挥: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决策救援方案;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2.3应应急指急指挥挥部部办办公室公室职责职责负责传达应急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非煤矿山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2.2.4应应急指急指挥挥部成部成员单员单位位职责职责区安监局办公室:负责为应急指挥部提供交通和后勤保障;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决策;负责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导工作。区安监局综合科: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非煤矿山一般事故,参与调查处理非煤矿山较大事故。区安监局监管二科: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负责专家库建设及管理;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分析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区安监局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应急值守电话接警;指导非煤矿山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信息平台数据维护;参与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资源的综合管理。区安监局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参与事故救援,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处安监站:负责迅速组织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抢5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协助做好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防止事态扩大;按照程序报告事故及应急情况。2.3应急专家组职责应急专家组职责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论证,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和救援技术措施;提出事故防范措施;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3预防与预警预防与预警3.1危险源管理危险源管理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明确危险源重点部位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对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2信息报告信息报告3.2.1信息信息监监控与控与报报告告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或在场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不得超过l小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拨打110报警,120医疗急救,发生火警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紧急支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局应急管理中心)值班电话:881XXXX9808。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上6报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应急办)及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3.2.2信息信息处处理理(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矿山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区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专家对事故危害进行研究,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对事故做出准确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区领导反馈情况。(4)按照有关规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非煤矿山全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立即上报大连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安监局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区安监局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应急指挥部确认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如需支援,请求上级机构协调。3.3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应急指挥部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时做出预警。同时通知应急专业队伍、救援物资储7备地、应急专家组等做好应急准备。3.3.1预预警警级别级别I级(红色)预警: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级事故及险情。级(橙色)预警: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级事故及险情。级(黄色)预警: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级事故及险情。级(蓝色)预警: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级事故及险情。3.3.2预预警警发发布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及发布机关。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快捷有效方式发布,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更新。预警信息的来源包括上级部门、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新闻媒体公布的和非煤矿山企业上报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原则上级、级由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级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级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并由指定发言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快捷有效方式发布。亦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84应急响应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响应分级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非煤矿山事故响应分为四个级别: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响应;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的响应;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的响应;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的响应。4.2分级响应分级响应、级、级响应:是指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非煤矿山事故的响应。在启动国家、省、市级响应之前,启动本预案及下级预案,响应行动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响应启动之后,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级应急响应:是指发生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的响应。响应行动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及时逐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应急响应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3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程序(1)发生一般以上非煤矿山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81XXXX9808)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区和市安监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2)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根据可能造成或9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本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4现场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措施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紧急调配全区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的预警。4.4.1先期先期处处置(具体置(具体现场处现场处置措施置措施详见详见8.3))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该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先期现场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向事处安监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局)报告事故应急情况。接到报告的事处安监站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抢险工作。在区级预案启动后,协助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4.2指指挥挥和和协调协调现场指挥和协调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10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必要时,请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紧急调动其他抢险队参加抢险工作,或请求等外部救援力量救援。4.4.3应应急人急人员员的安全防的安全防护护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及现场情况,进入现场警戒线的应急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由现场指挥人员确定进入和离开现场次序。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事故伤害扩大化。4.4.4群众的安全防群众的安全防护护根据事故特点及气象条件,以最快速度设置警戒线,及时疏散周边群众,设置紧急避难场所,由医疗机构和部门分别对疏散群众进行相关救助。4.4.5社会力量社会力量动员动员与参与与参与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专家意见,及时确定动员社会力量的范围,并作出决定,联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社会救援力量赶到现场后,由现场指挥人员统一指挥调动。4.4.6事故的事故的调查调查分析、分析、检测检测与后果与后果评评估估根据事故的级别及启动预案的级别,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4.4.7信息信息资资源采集源采集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原因;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114.4.8扩扩大大应应急急当对一般事故采取应急处置仍未能控制紧急情况,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或可能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由应急指挥部请示区启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全区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故发展到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区向市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4.5信息发布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急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发布事故相关信息。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导、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6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伤员全部得到及时救治,现场事态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事发地和事处安监站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12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5.2保险保险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5.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根据事故级别权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6保障措施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区安监局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建立统一的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全区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参与部门之间畅通联络。6.2应急队伍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区安监局负责组建全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力专业队伍。各事处安监站和非煤矿山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事故应急救援体系。136.3应急专家保障应急专家保障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作用,建立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6.4应急装备保障应急装备保障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6.5应急经费保障应急经费保障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经费,经区安监局初审,区财政局审核,报区管委会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日常运行、专家队伍建设、事故演练、事故紧急救援装备等费用。7预案管理预案管理7.1预案演练预案演练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7.2预案修订预案修订本预案原则上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问题时,由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7.3预案实施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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