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老板看员工不顺眼,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