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预约的流程如下:
1、需先申请探监的探视证;
2、获得批准后可在工作时间内探视;
3、探监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如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第一次探监流的程如下:
1、探监手续:探监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当地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这种证明);
3、时间条件: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强戒人员探视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如下:
1、强戒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大中队民警集体研究,填写《强戒人员探视审批表》;
3、强戒所管理科审核;
4、强戒所审批。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监狱没有探视期或要在非探视期探视)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然后就可以探望犯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