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责任原则:若紧急避险措施恰当且必要,引发事故的人承担责任,避险人不需承担责任。但若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过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人需承担适当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保护更大法益免受当前危险,不得已而损害其他法益的行为。驾驶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妨害导致采取紧急制动或躲避措施,造成损害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视为紧急避险。
法律分析
躲避车辆撞上别的车,如果被认定为紧急避险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避险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遭到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侵害时,为避免公共交通工具倾覆或者人员伤亡等危害后果发生,采取紧急制动或者躲避措施,造成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损坏或者人身损害,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
拓展延伸
车辆事故责任分担及法律责任扩展
车辆事故责任分担及法律责任扩展是指在车辆事故中,对于责任的分配和涉及的法律责任进行更加深入的讨论和扩展。在车辆事故中,责任的分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各方的行为、过失以及法律规定。根据交通法规,一般情况下,责任会根据事故的原因、双方的行为以及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来判定。同时,车辆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也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以及保险理赔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对于车辆事故责任的分担和法律责任的扩展,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事故责任问题,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紧急避险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更大法益的行为,对于避免车辆相撞的情况,如果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责任应由引发危险的一方承担,避险者无需承担责任。然而,如果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避险者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对于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妨害的驾驶人,为了避免更严重的危害,采取紧急制动或躲避措施造成损害的情况,应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在车辆事故中,责任分担和法律责任扩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事故责任问题,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