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依据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人民予以审理,以求撤销或变更该判决、裁定,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诉讼行为。
二、上诉的条件
上诉的形式要件指当事人上诉应具备法定的程序的条件,具体包括下列三方面:
第一,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离婚诉讼中即为原审的原被告
第二,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这表明,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否则就丧失了上诉权。上诉期间以当事人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三,应当交上诉状。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目的在于请求第二审人民通过审判活动撤销或者变更一审的裁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一重要的、诉讼活动,当事人必须认真对待。因此,不能仅仅口头表示,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递交上诉状,以表示上诉的严肃性。
一、上诉期限和程序是怎样的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转呈其上一级人民。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的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