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操 作 程 序
题目: 管制口服液瓶、糖浆瓶微生物限度检查规程 | 共 1页 第1 页 | |||||
部门:QC | 起草:
起草日期: | 审核:
审核日期: | 批准:
批准日期: | |||
编号:QOS-110 | ||||||
改版编号: | ||||||
生效日期:
| 颁发部门: GMP办 | 分发部门:QC、QA | ||||
1、目的:建立管制口服液瓶、糖浆瓶微生物限度检查规程,规范管制口服液瓶、糖浆瓶微生物限度检查。
2、范围:本公司产品用管制口服液瓶、糖浆瓶。
3、责任人:QC检验员。
4、正文:
4.1管制口服液瓶。
任取小瓶10只,分别用吸管吸取5ml灭菌水,加入瓶中,盖好瓶盖,分别振摇1分钟,将灭菌水合并倒入灭菌的三角瓶中,摇匀,即为供试液,照QOS-084《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查。
指标: 细菌总数≤100个/瓶
霉菌总数≤100个/瓶
大肠杆菌 不得检出
4.2糖浆瓶。
任取糖浆瓶10只,分别用吸管吸取10ml灭菌水加入每个瓶中,盖好瓶盖,分别振摇1分钟,将灭菌水合并倒入灭菌的三角瓶中,摇匀,即为供试液,照QOS-084《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查。
指标: 细菌总数≤100个/瓶
霉菌总数≤100个/瓶
大肠杆菌 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