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阶段没有成功,到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讲究一定技巧的。
人民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一、批准逮捕以后的流程
逮捕证下来,是已经批捕了,机关还有一定期限的侦查,然后会移送,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会移送到,由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根据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后,机关要马上执行,并且在逮捕后继续进行侦查。在相关证据具备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交给判决。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2、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
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综上所述,对于批捕之后仍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是难度会相对的提高,但也是有一定可能的,在案件的整个时期都是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的,也可以在案件阶段争取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